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拟授奖成果的权属等提出异议,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,否则不予受理。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反映人保密。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3年5月21日之前通过邮递、传真或电子邮件(扫描件)送达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。http://www.zxkedu.com/uploadfile/2023/0519/20230519100848198.xlsx